死刑「合憲」!檢察總長可提非常上訴 憲法法庭判決出爐

by yimedia1234

台新社記者綜合報導

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20日作成合憲判決,但犯罪情節非最嚴重、第三審無辯護人、未行言詞辯論或科處死刑未一致決,可以援引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亦得依職權提起,等待執行死刑的37名死囚,檢察總長邢泰釗可以依個案狀況,為死囚提非常上訴翻案。
有關機關依本判決主文第8項意旨完成修法前,不得執行死刑,就欠缺受刑能力之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者,亦不得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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