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修正衝擊總預算 行政院:可能需重新編列

by yimedia1234

台新社新聞中心報導           

立法院會20日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推估中央得額外釋出3,753億元給地方,且因條文未訂定施行日期,依法將於公布日起第三日生效,恐將直接衝擊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包括2,644億元公共建設經費,以及1,466億元科技發展預算,均將受到影響。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財政部長莊翠雲、主計長陳淑姿今(23)日上午舉行記者會,回應「財劃法」修法議題。李慧芝表示,很遺憾,在野黨在財政部與地方政府取得共識之前,就倉促的完成三讀程序,因此,政院必須向社會說明其影響層面。

按地方制度法規定,社會福利、教育文化、警政、水力、交通等地方自治事項,應該由地方自有財源優先編列預算支應,可是地方政府籌措財源能力不同,所以,中央政府長年以來一直在幫財政能力不佳的縣市政府減輕負擔,透過一般性補助款、各部會計畫型補助款、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等,幫助地方強化公托、教育、照顧、醫療等各面向社會投資與公共建設。

李慧芝表示,這些年來地方政府已開始轉為賸餘,長短期債務已減少,這也是為何之前行政院長卓榮泰一直跟大家說,現行財劃法是行政院最有把握執行版本,其實這些年來政府聽到修正財劃法呼聲,可是凝聚共識需要時間、時程,這部分政院抱持開放的態度,一直跟各界開會,希望能廣納建言,很不幸的是,在野黨在未取得共識前,就已經強行地完成三讀的程序。

李慧芝強調,這次修法內容有很多不確定的地方,包括並沒有設定生效日期,總統一旦公布的話,3天內就會生效,明年度總的預算會本身就會受到嚴重的衝擊,可能甚至需要重新編列。

陳淑姿指出,修法後中央政府每年將減少經常性收入3,753億元,為嚴守財政紀律,中央舉債數不應再增加,所以只能透過相對縮減歲出規模因應,其中,除了法律義務支出外,其餘歲出1兆3,181億元,須刪減約28%,將造成已定且尚在執行中的各項計畫經費難以為繼。

陳淑姿舉例,國防經費、撥補勞保基金、租金補貼及社宅、少子女化、健保財務協助方案,以及各縣市捷運建設、鐵路立體化等計畫,將受到影響;未來各部會計畫型補助款,包括育兒津貼、托育補助等,將優先檢討回歸地方或提高自籌款比率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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