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確定延押2個月理由為何? 台北地院:尚有共犯未到案

by yimedia1234

台新社新聞中心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日前聲請延押,受到康芮颱風影響遞延一日進行;台北地院1日上午開庭,柯文哲否認圖利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下午4點30分裁定柯延押兩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稍早裁定理由曝光,由於法官認為涉貪污犯嫌重大,且有共犯未到案,因此裁定延長羈押禁見,可抗告。

柯文哲深陷京華城容積弊案風暴中,9月5日遭裁定羈押禁見至今第58天,由於羈押將於4日屆滿,檢方日前聲請延押柯文哲,北院1日上午開庭,下午4點30分裁定延押兩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台北地方法院針對裁定理由說明,「被告經訊問後,依目前卷證資料,除涉犯貪污治罪制條例最重本刑5年以上之罪,犯罪嫌疑重大。另依卷內事證,目前尚有共犯未到案,且有犯罪事實待偵查機關繼續偵查作為予以釐清」。

另外,北院還指出,「有事實足認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以及所犯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而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等羈押原因仍繼續存在,且非以羈押之方式無法保全訴訟、證據及將來之執行」。

北院認為,「斟酌公共利益維護與被告權益保障之動態平衡,且衡量比例原則後,仍認實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必要羈押,裁定自11月5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據了解,法院10月29日已就柯文哲的延押案召開限制閱卷庭,檢方與柯的律師鄭深元、蕭奕弘、陸正義共同討論方式、範圍及內容;柯文哲9月5日裁定羈押禁見,偵查中的第一次押期在本月4日屆滿,不過,呂政燁今開庭後定下午4點30分諭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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