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中選會作票卻被告 百萬網紅愛莉莎莎等21人獲不起訴

by yimedia1234

台新社新聞中心報導           

2024總統大選結果出爐後,網紅愛莉莎莎在IG轉貼投開票所的影片,並撰文指「因為作票才輸我真的無法喔」,中選會告發愛莉莎莎等21名轉PO的網友,涉嫌加重誹謗罪。台北地檢署查出21人真實身分,經調查後認為當時開票過程確實有些爭議,他們將爭議內容僅轉發並未變造剪輯影片,且選務是可受公評之事,並無不法,今(30)日給予不起訴處分。

2024年總統大選1月13日開票,由民進黨候選人賴清德獲選為新任總統,力挺民眾黨候選人柯文哲的愛莉莎莎當晚先是在社群網站表示,「難過一天就好,明天開始要振作」,之後開始轉貼選務人員處理投開票的過程影片,並發文「監票團隊傳來的,我輸得起但因為作票才輸我真的無法喔…原來投票箱內層都藏一堆票?」

愛莉莎莎轉貼的影片內容,包括選務人員記錯票數、沒有確實亮出選票,相關影音與言論被網友瘋狂轉傳,中選會蒐證後,將21名轉發影音訊息的網友依加重誹謗罪函送法辦,其中部份被告真實身分不明。

中選會認為,這場大選中雖有少數選務人員未依照作業規定進行開票作業,縱有計票疏失情形,經民眾指證後,也立即修正,並未影響開票結果及公正性,相關影射嚴重影響機關名譽,告發這些網紅以及在Dcard論壇匿名發言的網友共21人涉嫌加重誹謗。

北檢收案後查出21人的真實身分,分別傳喚愛莉莎莎等網紅及網友到案說明,愛莉莎莎否認有任何不法,並稱:「我認為開票方式不符合規定,且只有轉發並未變造剪輯影片,且選務是可受公評之事」。

檢察官認為,21人都是轉貼網路流傳的影片並做出評論,並未有變造或剪輯影片的行為,僅依影片內容提出的主觀意見、評論或是批判意見的表達,難以認定有任何惡意詆毀告訴人中選會的名譽行為。再者,選務程序攸關民主國家投票制度的健全與否,一向為全國民眾所共同關切的重要議題,這與公共利益極為相關,屬可受公評之事,21人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評論,並無不法,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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